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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经开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的公示

2023-04-18 浏览次数:5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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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现将德阳经开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德阳经开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德阳市旌阳区八角井镇

工程概况:项目为德阳经开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分为两个地块建设,分别在现有院区北侧燕山路与金沙江路交汇处新建一栋住院综合楼,同时拟配套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在齐湖路与利山路交汇处新建教学中心,同时拟配套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新增床位数750床(其中康养床位数150床),新增门诊量约为33.95万人次/年(折合930人次/d)。新增体检量约为7.3万人次/年(折合200人次/d)。

二、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

(1)废水:门诊部废水、住院部废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特殊诊疗废水、污泥脱水废水等。

(2)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病房废气、检验室废气等。

(3)噪声:设备噪声、人群噪声、交通等。

(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过滤介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

(1)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进入绵远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2)废气:污水处理构筑物加盖板密闭,上方覆盖绿化,各构筑物池体安装废气收集管,收集气体汇入1套“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过专用烟道分别引至食堂屋顶排放;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经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检验室中设有通风橱,使用有挥发性试剂的操作,均在检验室中进行,挥发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至楼顶排放。

(3)噪声:合理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对主要产躁设备进行安装减震垫等进行减振降噪;通排风系统对进出风分管加装消声器进行消声处理;对于柴油发电机房等高噪声源区域,在设备房四周安装吸声材料;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粘贴提示标语,院内禁止喧哗、吵闹;项目区内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限制车速,规范停车场的停车秩序等措施。

(4)固废:医疗废物经消毒处理、分类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新增门诊废水污泥清淘的同时使用石灰进行消毒处理,不在院区暂存,送资质单位处理;住院综合楼、教学中心污泥脱水前投加石灰搅拌均匀进行消毒,脱水后的污泥桶装密闭收集委托资质单位运走,不在污泥暂存间长时间存储;其余危废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医疗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具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

德阳经开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符合德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项目总图布置可行,采取的环保措施总体上可使“三废”和噪声达标排放,并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较小,不会因项目建设导致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改变。通过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满足国家医疗污水和医疗废物相关处置规范及要求,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的角度,本项目在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八角井镇燕山路与黔江街交汇处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183997927

电子邮件:56613983@qq.com

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四川中衡科创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物联三路588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658074272

电子邮件:63066486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8日。


2023.4.18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2023.4.18附件2-德阳经开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pdf

2023.4.18附近2-(已压缩)德阳经开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pdf